成功案例 / case
【刘校逢律师刑辩团队 成功案例之一:安徽灵璧李某某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刘校逢律师刑辩团队 成功案例之一:安徽灵璧李某某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拘前 接受委托——法定不起诉,“无罪”】

李某某在被刑拘之前就提前找到刘校逢律师,刘校逢律师记得非常清楚,那天在徐州市看守所门口见的面,刘校逢律师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当时刘校逢律师告诉李某某本案不构成非吸。

没想到,短短几天时间,刘校逢律师就接到了李某某家属的电话,说李某某被刑拘了,刘校逢律师刑辩团队第一时间赶到萧县,先后到萧县公安局、萧县检察院与办案民警、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多次深入的沟通,并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不起诉意见书等多份法律文件,希望萧县公安局、萧县检察院能够慎重办理此案。

数月之后,案件由萧县检察院起诉到萧县法院。萧县法院请示宿州中院异地管辖,宿州中院指定灵璧县法院审理此案。随后,刘校逢律师刑辩团队又与灵璧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多次深入的沟通,并递交了由陈兴良教授、张明楷教授、周光权教授、李奋飞教授、李建伟教授(排名不分先后)联合署名的专家论证意见以及不起诉意见书,但最终案件依然起诉到了灵璧法院。

此案一审开完庭之后,八个月才宣判,在这八个月的时间里,刘校逢律师刑辩团队和李某某家属一起共同努力,做了大量工作,最终灵璧检察院向灵璧法院申请撤诉,并最终做出了“法定不起诉决定”!

经过两年多的艰苦努力,终于有了结果,可以说,一路走来,真如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充满艰辛坎坷!